人格同一性

经历了变化,我还是原来的我吗?

本块解释洛克的分类前提:人格同一不能未经论证就等同于身体材料不变。

也可从这些问题进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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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问题说清楚

两件做得完全一样的外套仍是两件,一件补过袖子的外套却未必成了另一件。前者是性质相同,后者涉及数目上的同一:我们数的是一个持续存在的对象,还是两个对象?这个自拟例子说明,“很像”与“就是它”不能互换;同样,“不再相像”也不能单独推出“不再是它”。

洛克在《人类理解论》II.27先比较一团物质与一棵橡树。若问题是同一团由特定粒子构成的物质,拿走或添入粒子便改变了那一团物质。若问题是同一棵树,长出新枝、吸收养分、失去旧叶却不必终止它。树的延续在于有组织的生命过程,而非始终保有原来那批粒子。

这并不是允许我们随意宣布任何东西“还是原来的”。洛克仍要求一种相应的连续性:新物质须进入这个生物持续的生命组织。把一棵树的材料分散后,另造出一棵外貌相同的树,并不能仅凭相像就证明同一。不同对象需要不同标准,不等于不需要标准。

在人这里,他再区分作为生物的人与人格。前者延续着同一生命;后者能够思考、反省,把不同时刻的行动归于自己。这里的“人格”译自person,不是日常所说的性格,也不是人格高尚与否。如果这两个概念确实不同,那么身体持续存在并不会自动回答全部人格问题。

反对者当然可以坚持:我们就是人类动物,根本不该把人格另行划开。但这要回应洛克的理由,而不能仅靠中文“人”这个词把区别抹掉。接下来的问题是:若不是身体材料,也不是性格相似,意识究竟怎样建立人格的延续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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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人格不同于生物,意识能否提供延续标准?